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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2017-06-19 08:38:44   来源:   点击:

          

一、热爱幼儿,循循善诱

1.对幼儿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。

2.全身心地关爱每一个幼儿,熟悉每位孩子的发展状况,了解、关心每位孩子的成长。

3.面对有害于学习、健康、安全的各种情况,应为保护孩子而作出相应的努力。

4.不论种族、民族、性别、家庭出身,要对班内孩子一视同仁,不偏爱,不歧视。

5.要善于激发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的积极性。

6.要对困难儿、问题儿、特殊儿采取针对性教育,求得每位孩子的发展。

二、尊重家长,互相配合

1.加强与家长的联系,调动家长在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上的积极性。

2.对家长要以诚相待,以礼相见,互敬互重。

3.尊重家长,虚心倾听家长意见,不挫伤家长的感情,不训斥家长。

4.帮助家长确立正确的教育观,正确教育孩子。

5.不以任何理由向家长索要财物,以教谋私。

三、严谨治学,勇于探索

1.刻苦钻研业务,努力精通专业。

2.认真施教,掌握教育规律。

3.严谨求实,以知求善,掌握精深广博知识。

4.积极从事科学研究,努力探索科学真理。

5.不断研究教学艺术,反思教育实践。

6.自觉投身学校教育改革,开展创造性的教学活动

四、团结协作,服从领导

1.与每一位同事都要热情招呼,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和配合。

2.尊重同事,虚心倾听同事的想法,不挫伤同事的感情、不训斥他人,善于宽容同事。 

3.遇到困难用协商的语气和人沟通,别人有难主动帮助,别人有误悄悄提醒。

4.正确地对待和开展竞争,在各种竞赛中展现自我、相互学习、共同提高。

5.服从领导安排,支持领导工作,恪守岗位职责。

6.关心学校发展,善于接受领导的建议和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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